芷江县碧涌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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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县碧涌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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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特困人员入住特困供养机构的批准
机构名称: 芷江县碧涌镇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芷江县碧涌镇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第11号)全文。《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9〕第709号)第十九条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阶段责任。凡符合殡葬救助条件的个人或相关单位,到死者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须如实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救助对象的相关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乡镇或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3、决定阶段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说明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相关申报材料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