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麻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机构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处室: 畜牧水产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责任事项: (一)《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及图片; (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六)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七)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责任事项依据: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536号)第二十条: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具体经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