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麻阳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机构名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第二十条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 。
责任事项: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五条 申请编印一次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三)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四)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第七条 申请编印连续性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党政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有确定的名称,名称应充分体现编印宗旨及地域、行业或单位特征; (三)有确定的编印目的和固定的发送对象,编印目的应限于与编印单位业务相一致的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编印内容应与编印单位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企业编印散页连续性内部资料,应主要用于指导本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有适应编印活动需要的人员; (五)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六)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7〕第676号)第二十条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印证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印刷。
追责对象范围: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