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广坪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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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广坪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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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家庭农场认定初审
机构名称: 会同县广坪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会同县广坪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确认或不予确认(不予确认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按照即办件程序,对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报批。 3.公示责任: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4.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
追责对象范围: 分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