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辰溪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湖南省森林消防先进集体与个人表彰
机构名称: 辰溪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处室: 执法大队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二条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事项: 1.审查责任:对奖励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 2.决定责任:作出奖励决定。 3.送达责任:书面通知被奖励人。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 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