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后塘瑶族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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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后塘瑶族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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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
机构名称: 辰溪县后塘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民政办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第十四条:公民向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就业情况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出具证明,并说明理由。
责任事项: 1.检查责任:根据有关情况对某一领域进行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并跟踪监督。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1、在审核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 2、违规违法审核,擅自变更涉及审核程序或条件的,顾及人情关系优亲厚友; 3、在审核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