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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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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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机构名称: 沅陵县交运局
责任处室: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在春运、旅游“黄金周”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客流高峰期运力不足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的条件、程序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按规定出具相关文书并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 5.事后监管责任: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1.同1-1 2-2.同1-2 3-1.同1-1 3-2.同1-2 4.同1-1 5.同1-1
追责对象范围: 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