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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涉及结构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验收备案
机构名称: 沅陵县住建局
责任处室: 质监站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涉及结构安全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验收备案
责任事项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追责对象范围: 住建部门法人 分管领导 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