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二酉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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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二酉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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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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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机构名称: 沅陵县二酉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第四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责任事项: 1.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和农业标准化知识普及、推广。 2.监督责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农资经营店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档案记录。开展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质量追溯等,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 3.处置责任:收集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