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二酉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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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二酉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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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殡葬管理
机构名称: 沅陵县二酉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公共服务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2017年12月28日修正)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协助做好本区域本单位的殡葬管理工作。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3.转报审批:将审批表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