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袁家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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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袁家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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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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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机构名称: 中方县袁家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袁家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第四十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街道、乡镇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团结协作,群防群治,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居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责任事项: 1.催告责任:当需要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强制免疫工作时下达催告通知书,催告履行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和催告对象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决定责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无正当理由的,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根据中止和终结执行的适用情形,做出中止或终结执行决定。 3.执行责任:组织本管辖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做好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应急控制;及时上报疫情主管部门。 4.监管责任:现场检查动物疾病强制免疫、监视疫情动态和疫情应急情况。 5.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动物疫情预警后,应当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追责对象范围: 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