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铜湾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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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铜湾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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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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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机构名称: 中方县铜湾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中方县教育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责任事项: "(1)因病停课治疗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2)因事一学期内连续请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3)应征入伍的。"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6月29日主席令第52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