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花桥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中方县花桥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初审
机构名称: 中方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民政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之不予受理理由或需补充提供的相关材料目录。 2、审查阶段责任。凡符合殡葬救助条件的个人或相关单位,到死者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须如实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救助对象的相关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重点优抚对象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乡镇或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3、决定阶段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说明原因。 4、事后监管责任:登记并留存相关申报材料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45号)第二条第二款"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