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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华侨身份证明
机构名称: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责任处室: 区侨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事后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