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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机构名称: 鹤城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处室: 路政港行科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理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旅行的其它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72、73、75、77、80、81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