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怀化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林木良种补偿
机构名称: 怀化市林业局
责任处室: 怀化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公布 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修订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因林业主管部门为选育林木良种建立测定林、试验林、优树收集区、基因库等而减少经济收入的,批准建立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事后监管责任:建立管理档案,加强监管。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四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