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进宝塘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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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进宝塘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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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家庭农场认定初审
机构名称: 祁阳市进宝塘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 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 利。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 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 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人、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