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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机构名称: 永州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责任处室: 经开区人社局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
责任事项: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规模(参保人数为一般为30人以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愿意参与高校毕业生和失为青年的就业见习工作; 3、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每年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且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同期职工人数(参保人数)的30%; 4、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见习指导和管理; 5、工作环境良好,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
追责对象范围: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