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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华侨身份证明
机构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责任处室: 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18号)全文。《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09】5号)全文。《湖南省归侨侨眷及华侨身份认定办法》(湘外侨发〔2012〕第3号)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第410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准予变更的决定。 4.送达责任:将决定文书按时送达。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公布)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追责对象范围: 1.单位法定代表人 2.分管负责人 3.责任科室负责人 4.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