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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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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对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机构名称: 零陵区民政局
责任处室: 零陵区民政局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 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 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 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 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 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 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 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 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第六十条~第七十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