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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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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机构名称: 零陵区民政局
责任处室: 零陵区民政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责任事项: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 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 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 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 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 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 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 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 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 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 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参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第六十条~第七十条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