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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义诊活动备案
机构名称: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365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监管责任:对许可的事项加强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 窗口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