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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审定和命名
机构名称: 永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责任处室: 竞赛训练科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2007年1月25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七条 中小学校应当为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创造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将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确定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关于下发<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组织评选委员会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复核。 3.决定责任:按评估、复核分值产生湖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4.送达责任:对认定检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5.事后监管责任:每年对实施湖南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进行考评。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2号);2.《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2007年1月26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