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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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乡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机构名称: 资兴市八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八面山瑶族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责任事项: 按上级要求,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符合《资兴市农村低保家庭困难情况综合评估自评表》要求的居民的认定初审服务
责任事项依据: 资办〔 2020 〕16号 第四条第(三)款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职责、第六条第(一)款第2点八面山瑶族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追责对象范围: 具体负责此事项的办公室和中心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