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汤溪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资兴市汤溪镇镇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机构名称: 资兴市汤溪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汤溪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事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第四十七条: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
责任事项: 按上级要求,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责任事项依据: 资办〔2020〕16号 第四条第(五)款汤溪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第六条第(一)款第4点汤溪镇应急事务中心职责
追责对象范围: 具体负责此事项的办公室和中心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