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州门司镇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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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州门司镇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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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给付
机构名称: 资兴市州门司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给付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责任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责任事项依据: 社救助暂行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辖区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