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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保障性住房项目商业配套面积核定
机构名称: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处室: 住保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1〕11号)第三条第五款第二项:“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维护管理。具有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经营所得用于弥补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运营支出”。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核发证明文件或者不予核发证明文件;法定告知(不予核发证明文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证明文件核发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意见》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