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机构名称: 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将物业管理区域资料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
责任事项: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
责任事项依据: 上级赋权
追责对象范围: 桂东县四都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