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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联合审批调整
机构名称: 汝城县发改局
责任处室: 各相关股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21〕20号)第三条 (三):市数据资源局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统筹调度职责,负责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项目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前置技术审查,组织开展项目评审,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批复;组织项目验收及运行后评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决定(不予通过应说明理由)。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并向申请人送达相关文书。 5.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指导项目法人、验收委员会等验收参与各方落实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验收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长沙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长政办发〔2020〕7号)第二条:市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统筹调度职责,负责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项目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对项目进行前置技术审查,组织开展项目评审,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复;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运行后评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