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汝城县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机构名称: 汝城县公安局
责任处室: 治安管理大队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责任事项: (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责任事项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举办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