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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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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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2、审核责任:对行政相对的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的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并告知理由。 3、法律法规规章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追责对象范围: 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