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乡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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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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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本区域内特殊群体基础数据统计
机构名称: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
责任事项: 1、采集责任:定期按《民政事业统计台账制度》要求采集低收入的贫困群众、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孤儿弃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对象的基本数据,并按动态原则及时更新。 2、审核责任:开展数据审查,确保数据真实,在规定时间报送数据。 3、法律法规规章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民政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人代表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