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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暂停受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的考试申请
机构名称: 临武县交警大队
责任处室: 驾管所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1月20日公通字〔2012〕5号)第一条第二款:“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13.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012年1月20日公通字〔2012〕5号)第一条第二款:“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驾驶培训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暂停其培训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其考试申请。”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