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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机构名称: 临武县人社局
责任处室: 社会保险中心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职权依据: 待补充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 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时,登记部门为 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