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万水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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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万水乡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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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家庭农场认定初审
机构名称: 临武县万水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万水乡人民政府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责任事项: 对本辖区内的种养大户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调查摸底、筛选,积极引导符合认定条件的种养大户,进行家庭农场主体认定、登记注册、备案,做大做强,进一步实现规模效益。积极做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服务的示范机制,为家庭农场营造良好的发展软环境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第七条: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对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家庭农场所在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材料报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复核,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发布认定名单并备案,同时录入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颁发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监制的《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证书》。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