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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机构名称: 永兴县商务局
责任处室: 市场秩序股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改经体〔2018〕1892号) 第48项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19.完善协同监管制度。协调指导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健全“放管服”改革后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安全环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6〕第671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告知审查结果,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5.事后监督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