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七甲乡本级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永兴县七甲乡本级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机构名称: 永兴县七甲乡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七甲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责任事项: 按上级要求,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土地承包合同的备案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追责对象范围: 具体负责此事项的办公室和中心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