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瑶岗仙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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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瑶岗仙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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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发生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
机构名称: 宜章县瑶岗仙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应急办公室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第四十七条: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 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或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21、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追责对象范围: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