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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确认
机构名称: 桂阳县商务局
责任处室: 桂阳县商务局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商务部以市/县为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基本区域单位。对于设区的市,申报企业应在该市的每个城区设立不少于一个服务网点,在该市其它区/县开展直销活动应按本办法申报。县级以上(含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服务网点方案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应当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出具该服务网点方案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的书面认可函
责任事项: 服务网点违反《直销企业服务网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责任事项依据: 法律法规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