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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机构名称: 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责任处室: 桂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职权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责任事项: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
责任事项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
追责对象范围: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渣土执法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