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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机构名称: 苏仙区人社局
责任处室: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及时受理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参保退休人员资料。 2.审查责任:对单位申报资料进行审查,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3.确认责任:按照政策规定确认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人员。 4.监管责任: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
追责对象范围: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