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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终止法律援助
机构名称: 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
责任处室: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三条;《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责任事项: 终止法律援助
责任事项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385号)第二十三条;《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追责对象范围: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