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良田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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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良田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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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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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机构名称: 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经济发展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在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地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与县级人民政府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的要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责任事项依据: 1.编制责任:制定规划编制方案。 2.审查责任:组织专家评审;依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 3.转报责任:按规定报上级政府批准。 4.公开责任:制发规划;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定期跟踪评估规划实施效果。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