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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安全生产举报行政奖励
机构名称: 郴州市北湖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处室: 郴州市北湖区应急管理局
职权类型: 行政奖励
职权依据: 《湖南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湘应急发[2023]16号) 全文。
责任事项: 1.依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奖励方案,对奖励条件、对象、金额和程序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2.严格按照奖励方案,认真核实奖励对象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按标准、程序兑现奖励。
责任事项依据: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严格按照奖励条件进行审核的; 2.向获奖个人索取或收取费用的、谋取个人利益等行为的; 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追责对象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