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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定点培训机构开班审核、过程抽查、培训资金补贴审核
机构名称: 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 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8〕78 号)第十一条 培训要求(一) 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每班不超过 50 人的标准组织培训,其中高级工培训每班不超过 40 人。 根据职 业(工种) 标准要求、等级水平、补贴标准等确定培训学时, 具 体要求按照《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分为三档:1.机电装备制造类、交通与运输维修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 低于 105 个学时, 中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140 个学时,中级工晋 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168 个学时;2.社会与家庭服务类、建筑与工程类、农林牧渔类、文化工 艺艺术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49 个学时,中级工培训时间 不低于 70 个学时, 中级工晋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112 个学 时;3.商贸与餐饮服务类、食品医药与化工类、 互联网与电子通 信类、 勘测矿产类:初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70 个学时, 中级工 培训时间不低于 105 个学时,中级工晋升高级工培训时间不低于 112 个学时;(二) 技师培训原则上按照每班不超过 30 人的标准组织培 训。高级工晋升技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80 个学时、技师晋升高 级技师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20 个学时。职业技能培训每天按 7 个标准学时计算, 每个学时为 45 分钟, 其中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 60%。培 训机构须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三) 培训机构应规范和优化职业(工种) 的培训学时、培 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确保培训质量 和效果。(四) 培训机构须安装移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并可实现培 训过程的实时监控和摄像。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参培学员的管理和 考核,实行培训学员每日签到制,对上课学时达不到规定课时 80%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第四条 技师培训补贴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内的职业(工种) 培训后,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定期发布的《湖南省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 执行。第八条 同一职业(工种) 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 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 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技师培训补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第26号)null 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行政许可要素、应当提交的材料和格式范本,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48号
追责对象范围: 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