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华塘镇本级 切换

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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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华塘镇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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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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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抢险救灾准备
机构名称: 北湖区华塘镇人民政府
责任处室: 应急办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第四十八条: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责任事项: 1.信息公告责任: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命令,公告进入临震应急期,做好地震信息公开工作; 2.组织协调责任: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权力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修订)第四十八条: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