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安和街道本级 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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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设施农用地备案
机构名称: 北湖区安和街道办事处
责任处室: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全文。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依法向申请人送达许可批件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5.事后监管责任:对许可事项实施监督管理,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第三条
追责对象范围: 局法定代表人及分管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