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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机构名称: 郴州市水利局
责任处室: 农村水利水电科
职权类型: 公共服务
职权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暂无) 全文。《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正水电〔2013〕第379号) 全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第4号) 全文。
责任事项: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责任事项依据: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湖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暂行)》
追责对象范围: 单站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下的农村水电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