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 切换

湖南省

即将前往:
郴州市
切换
行政区划部门
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
机构名称: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处室: 市就业服务中心
职权类型: 行政确认
职权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52号)第二大点第二小点“申报程序”:“拟申报见习基地的单位将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出具介绍信)、单位情况简介、见习岗位、见习管理办法、见习工作负责人和见习指导老师简历等资料提交至所在地人才中心,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正式挂牌成为见习基地。”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3.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办理;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