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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信息
职权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机构名称: 沅江市教育局
责任处室: 职成股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职权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三十四条:“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含招生简章),应当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 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下达送达回证,在《备案表》上签字盖章,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二)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违规进行招生宣传的。
追责对象范围: 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具体承办人